疾病死亡赔偿 提问者:123.112.*.*
-- 阅读次数:11 律师您好! 我公司是一家从事人工驾送汽车运输的物流公司,最近派送一辆汽车到唐山销售点,由一名司机驾送,司机完成任务回来途中,私自接收公司另一名同事的送车单至北京另一销售点,途中,高血压发作,导致脑淤血身亡。 我想问一下公司负有多少责任; 被告能否追究公司另一名给死者送车单的同事; 根据劳动法,工伤条例规定,雇员是否应付主要责任。; 判决书中没有提到死者私自接收送车单,在送往第二地点途中死亡,原告应该负有多少责任? 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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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论员工有没有过错,只要认定为工亡都应,就应享受工亡待遇。不存在雇员是否要负主要责任或次要责任的问题。 单位可以追究另一名同事的责任 回答者:网友 - 提交时间:2008-12-18 21:27: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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