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可以要回我的租赁合同吗 提问者:22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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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现居住在北京市东城一户平方,此房为公房。房屋承租人为奶奶(奶奶已于2003年去世),此房下户口有爷爷、爸爸、我。(爷爷于2004年去世;爸爸有精神分裂症,现住院)我一直交房租并长期居住在此。可我小姑在我爷爷去世时把租赁合同拿走了,我不知道我可不可以通过法律的手段要回来,不知道可不可以更改承租人为我自己,不知道手续是什么。我现在没有我小姑的联系方式,我该怎么办?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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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人死亡,要变更承租人,房管所的做法是,必须所有共居人一致同意,才给变更,不然维持现状。 我认为现在的共居人是你和你父亲,但不知你父亲的监护人人是谁,谁能代表你父亲 要从你小姑要回承租合同,用法律手段不太好办,不过从目前的法律情况来看,对你也没有什么不利的。但你一定要保存好交房租的凭证。 回答者:网友 - 提交时间:2008-10-29 12:12: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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