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
我父母于2000年退休,公司相继发了几个月的退休金之后就未发。所在公司于2007年6月破产,同时为员工补办了养老保险,(缴纳社保时间为1992年-2007年)可他们的退休金是从2007年6月开始由社保发放的,请问2007年6月前的退休金应该给补发吗?如果给补发,需要找那个部门要什么相关手续?谢谢!
注:所在公司属辽宁省昌图县
(缴纳社保时间为1992年-2007年),只要缴纳养老保险,就说明还没有退休,就不能领取养老保险金。所以原公司应当给你父母发2000年至2007年间的工资,可现在原公司已经破产,你父母的权益很难得到补偿了。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如想获得最新内容,请拨打51652816;如想获得准确、完整、详尽的内容,请与律师面对面交流。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