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08年毕业的大学生,在三洋公司担任日语翻译,和三洋签了三方协议,后来签了合同,在那里工作了4个月。
由于某些原因提出了离职,但是公司人事部门说如果我提出离职关系到可能一年后没有干部身份,所以我放弃离职打算回到原部门,这时原部门部长告诉我在我准备离职的期间,他们已经招聘了翻译,现在办公室人员已满,没有了我的位置。让我找人事部长商量。
我想咨询下,这种情况下我该怎么办?我现在属于原来部门吗?(离职单尚没有签字)人事部有义务为我调动工作吗?如果他们双方都说不管了,我可以采取怎样的措施来保护自己的利益?
期待您的帮助,我已经为了这件事失眠一周了,谢谢您!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如想获得最新内容,请拨打51652816;如想获得准确、完整、详尽的内容,请与律师面对面交流。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