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劳动法律指南 -> 解决劳动纠纷 -> “第三次签合同即可签无固定期合同”的规定是否限制用人单位的自主权?
    摘要:“第三次签合同即可签无固定期合同”的规定是否限制用人单位的自主权?

 

“第三次签合同即可签无固定期合同”的规定是否限制用人单位的自主权?
根据上述(第18条)规定,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签订一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再次签订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时,就意味着下一次只要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劳动合同,就必须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企业为了避免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但又能同时保持用工的稳定性,防止因频繁更换劳动力而加大用工成本,就会延长每一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期限,从而解决了合同短期化的问题。
有人认为,这一项规定限制了用人单位的用工自主权。这种认识是错误的。因为劳动合同是由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订立的,劳动合同的期限长短、订立次数都由双方协商一致确定,选择什么样的劳动者的决定权仍掌握在企业手中。
无固定期劳动合同也不是“终身制”的,在法律规定的条件或是双方协商约定的条件出现时,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如想获得最新内容,请拨打51652816;如想获得准确、完整、详尽的内容,请与律师面对面交流。

———————————————————————————————————————

凯泰案例 凯泰客户 聘请律师流程 凯泰团队 凯泰优势


------------------------------------------------------------------------

Read() | Comment (0)        分类:解决劳动纠纷        发布日期 发布日期:2009-3-24 16:58:02
评论载入中...
相关文章
 
Copyright ? 2007 - 2008 renhaiquan.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0016814号
后台 网站收录查询 网间软件工作室提供技术支持